——真正值得珍惜的东西,总是失去后才幡然醒悟。
一
樱花如霏雪般悠悠而下,纷纷扬扬。树下,红发青年半靠着粗壮的树干,半蜷着腿,眼睛微眯着,似在回味,似在享受。树下独酌的他,是那样恣意,却又增了几分寂寞。
好久没这么清闲了,自从随晴明那家伙退治了八岐大蛇后,一切就恢复了平静。红叶也如愿成了晴明的式神,真是的,晴明那家伙到底哪里好了!那个渺小的人类,居然掀起了那么大的风波。
说到底,一切照旧,能陪伴本大爷的,只有酒和明月。要说唯一有什么变了的话,也就是身边少了那个吵吵嚷嚷的家伙,他貌似失忆了。嘛,不过这样也好,少了本大爷,那家伙就去追求他的力量好了。
啊……这样就好……就好……
二
时光荏苒,白云悠悠,飘走了多少沧桑,但对本大爷漫长的妖生来说,也不过沧海一粟。常以为,记忆是最容易模糊的东西,在时间的流逝里,它会一团团淡去。嘛,不过妖生本就是这样的东西,恣意洒脱,不被往事所拌,不被记忆所缚。
许是酒喝得有些多了,本大爷竟回忆往昔。又忆起初次见到茨木,那时的他还是个瘦弱的少年,孤零零地坐在河边,背影是那么孤独。似是感受到了一般,他转过头,乱糟糟的白发随意地披着,中间生着殷红的鬼角,如淋了血一般,邪魅而危险。那是一张稚嫩而略带几分英气的脸,一双金色的眸子如琉璃一般璀璨,仿佛嵌着繁星一般流光溢彩,还掺着几分少年独有的骄傲与不羁。
“喂!你盯着吾做什么?吾是茨木童子,汝呢?”
这小东西倒是有趣得紧,别人都惧怕本大爷的妖气,唯恐避之不及,他倒好,竟搭话了。
“鬼王酒吞童子。”
“汝就是鬼王。哼哼哼,正好与吾一战,吾要夺去汝鬼王的称号。”
哼,真是不怕死。嘛,反正闲着也是闲着,就陪他玩玩好了……
毕竟那个时候的他还刚刚堕为鬼,三两下,就被酒葫芦喷飞了。他重重地摔在地上,倏地吐出一口血来,唇齿间都是血,满脸血污,倒蛮像一只恶鬼的。他盯着我,金灿灿的眸子里映慢了不甘与愤怒,还有……崇敬——那是一种对力量的执着与敬畏。
真是个有意思的家伙。
“成王败寇,说到做到,吾这副身体,就交给汝支配了。”
“哼。本大爷才对你的身体没兴趣呢。你太弱了,不如跟着我,变强一些,再说吧。”
他纤细的眼睫微微颤了一下,眸子暗了暗,攥紧了拳头。随即他抬起头,一扫眼里的阴霾,只剩下满满的崇敬,爬起来,跟在了我身后。
“哈哈哈哈!茨木童子是吧,走,陪本大爷喝酒去。”
三
不知过了几百年,本大爷也记不清了。茨木也从一个连酒葫芦都抱不稳的小家伙长成了意气风发的鬼将。不过那家伙倒是自觉啊,总是说我是他的挚友,明明谁都没承认这件事,他却总是这么厚着脸皮叫我。
鬼生本就应恣意妄为,遵循自己的欲望。故而我总是走走停停,与美女相拥,与美酒相伴,想打架就打架,想吃肉吃肉。累了,便回到大江山,远离都城的繁华与嘈杂,寻一处静谧的地方,靠在树下,于月下独酌,生活倒也自在。但茨木那家伙总是跟在我后面,开始时真的很烦,甩了几次,但那家伙像跟屁虫似的,黏在后面,甩都甩不掉。后来,也就慢慢默认了那家伙陪在本大爷身边。
但那时候,我果然还是太……唉,谁承想那家伙竟变本加厉。
打架时
“不愧是吾友,是何等的强大,这就是吾友战斗时的英姿。哼哼哼,汝等就折服在吾友脚下吧……”
喝酒时
“吾友真是海量,挚友岂是被区区酒水所迷醉之人,不过这倒彰显吾友器量宏达……”不过不得不说,那家伙刚开始酒量奇差,基本三杯倒。喝醉时 “吾友啊,汝是君临妖族巅峰的男人,汝就应高高在上,睥睨众生,如混沌中明亮的灯塔,引领吾等前进……”好吧,喝醉时与醒着没差。
翻云覆雨时
这个本大爷是不会让他跟着的……
总之,就是这么烦的一个家伙。本大爷不知道揍了他多少次,真恨不得把他的嘴缝起来,但那家伙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——照旧。他眼里浸着星河般,闪亮亮的,盯得本大爷直发毛。
然而习惯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,曾几何时,竟习惯了他陪在身边。一个人喝酒,倒也寂寞无趣。
啧……果然还是有些醉了吗?竟然满脑子都是那个家伙。
可恶,真想回到一切还没发生,曾经与他相伴,把酒言欢的岁月啊。
四
再次见到他时,又不知过了几个月。他还是老样子,真是个好战分子,又在挑战其他妖怪了。我隐在树后,看着他那熟悉的背影。
巨大的鬼手似有着撕扯地狱的力量,倏地从地下钻出,紧紧握住对方,像捏住蝼蚁般,徒留对方无力地挣扎。他舔了舔嘴唇,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,又猛然跃起,跳到另一只妖后,动作敏捷,快准狠地捏断了那只妖的脖子溅得满手,满身都是血,只留脚上铃铛发出清脆的响声。
“真弱啊……”他舔了舔手上残留的鲜血,似是不满足地咂了咂嘴。
哼,这才是本大爷认识的那个茨木童子,战斗起来冷酷狂野,令人闻风丧胆的鬼将,唯一有资格站在本大爷身后的鬼。
“什么人!”他敏锐地望向我的方向。
果然啊,他是真的忘了啊。也是,无论如何都无法挽回了,重返最初的净泊了啊……
“酒吞童子。三日后,本大爷就在这里与你一战,免得你说今日消耗了不少妖力,我占你便宜。”
那么,就重新认识好了。
“吾乃酒吞童子,汝……喂!”
不等他说完,便背起酒葫芦,扬长而去。
三日后
望向那熟悉的紫黑色鬼手,倏地向我袭来,酒葫芦咧开嘴,露出了可怖的獠牙,它在颤抖着,兴奋着,我也好久没这么兴奋了,不由得,嘴角向上勾了勾。
我们酣站了三天三夜,结果自然是本大爷赢了。我扶着酒葫芦站着,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,望着躺在地上的他。好吧,我的情况也不大好,但总比他强。他的战甲早已成了一堆废铜烂铁,因缺血而惨白的肌肤裸露在外面。浑身上下不下几事处伤,有几处甚至露了骨,森森白骨倒也分外吓人。满脸的血污却掩不住战斗过后的餍足。那双盛着星河的金灿灿的眸子,美得令人心惊,又再次映着我的身影。我微微勾了勾嘴角,将盛着神酒的葫芦扔给他,他惊讶地看着我,还加杂了几分不知所措。
不过这次,就由我来……
“陪本大爷喝酒!茨木童子,我的挚友。”
萌新,你听我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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